星期日, 9月 04, 2005

20050904(心情)-不捨得擁有

你說,你會遇到一個好像是對的人
兩人之間,有的是電流傳遞在彼此之間

問我有感覺嗎?
我回答,是的。

只是你卻說,卻希望兩個人永遠保持著這樣的關係
有點距離,卻又有點親暱。

你告訴我,或許是太過於害怕失去
所以沒有勇氣去擁有。

只是,這樣的關係
在你看見她與別人的親暱時,卻忍不住吃起醋來

你心知,這樣的立場是沒資格的
但是,心中的苦澀卻是怎樣也無法抑制


你悶了
我看到了

該說什麼呢?
我什麼也沒說 …

20050904(Diary)-投降自保

顧維鈞:
我國第一位擔任國際法官的人

八十多歲的時候,因為是個白髮蒼蒼的駝背老人,在公園連續遭搶兩次。第三次又遭搶的時候,終於有警察剛好經過,便逮捕了現行犯。

記者好奇的去訪問顧維鈞這件事情,顧維鈞說

『當國家的力量沒有辦法保護到我的時候,當然我就先投降自保。』







中華民國時期高級外交官員。字少川。1888年1月29日(清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十七)生。江蘇嘉定(今屬上海市)人。1904年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,專攻國際法及外交,獲博士學位。

1912年回國後﹐任總統秘書?內閣秘書?外務部顧問和憲法起草委員等職。

1915年起歷任北洋政府駐墨西哥?美國?古巴?英國公使。

1919和1921年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出席巴黎和會華盛頓會議。在巴黎和會上,就山東的主權問題據理力爭,以出色的辯論才能闡述中國對山東有不容爭辯的主權,為維護中華民族的權益作出了貢獻。

1922?1926年先後任北洋政府的外交總長?財政總長?代理國務總理等職。其間,於1924年5月曾代表中國政府與蘇聯簽訂《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》。

1931年“九?一八”事變後﹐以中國代表身分參加了國際聯盟李頓調查團,調查日本帝國主義在中國東北的侵略罪行。

1932年起先後任駐法?英?美大使和駐國際聯盟代表等職。1945年6月﹐出席舊金山會議,參加聯合國憲章起草工作並代表中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籤字。其後任國民黨政府駐聯合國代表。

1956?1967年,歷任海牙國際法庭法官?國際法院副院長?台灣國民黨總統府資政等職。退休後定居美國,以十七年時間完成口述回憶錄,記述了五十多年從事外交工作的經歷。

1985年11月14日在美國紐約病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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